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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今后三年将累计减税降费426亿 138万户企业受益

  •  发布时间:2019-02-15 22:02:02   来源:华夏蒙商网  
  •   本网讯 2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对外公布 :经测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将惠及全区138万户企业,从2019年起,内蒙古三年内将累计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426亿元。其中每年将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72亿元左右,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6亿元;同时,100多万户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将收到减税降费的“红包”,每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0亿元,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0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介绍,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为了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共8个税种、两个附加,政策优惠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月销售额提高至10万元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霍文刚介绍,此次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年应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提高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霍文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授权省级政府最高可按50%的比例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覆盖了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春节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已印发了《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50%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次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还完善了优惠方式,通过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规定了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已享受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今后三年将累计减税降费426亿元 138万户企业受益

      经测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将惠及全区138万户企业,从2019年起,每年将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72亿元左右,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6亿元 。

      当前,全区60%以上的GDP、近70%的税收、近60%的城镇就业均来自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占全区市场主体的97%。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涉及6个方面26条措施,其中有9项减税降费政策。从2019年到2021年,在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加大减税力度,降低涉企收费。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按现行标准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治区权限审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等。

      上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措施,同时面向自治区境内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5个税种,还涉及5项收费,全区100多万户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将收到减税降费的“红包”,每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0亿元,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0亿元。

      2019年,内蒙古还将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降低制造业税收负担;全面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同时,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厉查处乱收费。国家政策出台后,内蒙古将在第一时间制定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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