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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22-12-11 17:10:16   来源:华夏蒙商网 
  •   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把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的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紧紧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的总体目标,结合内蒙古实际,按照“一年示范试点探路子、两年全面推开重点建、三年提升带动帮扶建、四年巩固深化上台阶”的思路,分别选定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具有代表性的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作为示范试点地区,高起点筹划部署、高标准推进实施,努力探索符合内蒙古实际的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新路子。

           全面厘清职能职责边界,构建无缝衔接机制,着力推动执法机构运行秩序规范高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各级执法监管职能职责,试点盟市建立了配套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规则,强化市、旗县两级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压实旗县大队辖区执法主体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为深化“局队合一”改革打下基础。积极构建外部衔接机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牧厅、林草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暂行)》,细化多项部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各试点盟市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建等部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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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严规范执法行为,深度优化执法方式,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导试点地区重点围绕“强化执法计划刚性,提升双随机抽查实效性,发挥重点监管的精准性,树立联合惩戒导向性”等目标,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优化双随机抽查制度,提升现场检查实效,实施精准高效执法。围绕“执法规范、执法联动、投诉举报、执法稽查”等方面,在已出台的16项制度基础上,自治区和试点盟市相继制定了30多项制度,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执法效能。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执法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在全国率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联合人社厅、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表彰奖励机制。2021年,自治区级6个集体、18名同志,试点盟市15个集体、51名同志因表现突出得到表彰,进一步激发全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积极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持续强化执法装备保障,着力推动执法现代化支撑坚强有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落地落实,试点盟市积极配套相关制度措施,全面构建起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中心的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平台,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盟市执法部门信息处置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将移动执法系统作为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构建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双随机检查”、指挥调度、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稽查考核、队伍管理等全链条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鄂尔多斯市建立全市煤矿、洗煤厂、煤炭集装站等粉状物料堆场视频实时监管非现场监管平台,印发了《指挥中心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大力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另外,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强化执法装备保障,遵循“配齐基本、保障必要、满足应急”的原则,加强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统筹协调,共筹措1650万元专项装备资金。全区配备车辆240台,配备移动执法终端958台、执法记录仪1180台、移动执法包258套、热成像仪48台、复合翼无人机145架、防爆相机111台以及现场辅助执法装备14类共506套,全员统一制式服装,新式执法证做到了应发尽发。各盟市每年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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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建铸魂育人,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推动人才强基固本工程落地生根。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辽市成立支队党员执法大队,着力解决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重难点问题。鄂尔多斯市着力打造“党建引领,生态护航”一支部一品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执法普法活动有效结合,广泛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入企”等活动,面向服务对象征集各类意见,帮扶指导企业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共进。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铸魂育人,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方面,有效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这一载体,以执法岗位技能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为手段,灵活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多种方式,推动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精细化、精准化,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素养。近年来,深入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激励和动员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交流,查办重大案件等急难险重任务,选拔推荐40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监督帮扶和实战比武活动。2022年自治区层面先后组织集中培训1400多人次,试点盟市组织新装备、新技能等专项培训300多人次。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人才强基固本工程,系统谋划“一个规划、两套机制、三大人才库”建设,研究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规划》,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建立人才培训路径,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强化“三大人才库”建设。同时,注重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岗位敦苗育苗,全区20名新考录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入职资格培训和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全部安排在基层一线岗位积累基层经验,磨炼基本能力素质,打牢胜任岗位基础。建立“岗位交流、横向轮岗、向上挂职锻炼”等岗位交流制度,组织8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轮岗,派出10多名人员挂职锻炼。试点盟市选拔重点培养对象到重点岗位,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着力打造“一专多能、复合型”执法骨干队伍。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际,科学统筹谋划,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计划,统筹抓好长远规划与当前重点任务,着力发挥好示范试点带动引领作用,深化巩固试点成果,完善标准要求,扩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集中攻坚重难点问题,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全面达标”任务,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主力军。(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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